近日,工信部組織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開展了《乘用車后碰撞安全要求》、《汽車側面碰撞的乘員保護》等四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修訂,已形成征求意見稿,現(xiàn)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4年3月30日。
其中《乘用車后碰撞安全要求》征求意見稿中,對乘用車后碰撞試驗后技術要求做出說明:1、在碰撞試驗過程中,燃油裝置不應發(fā)生液體泄漏。2、碰撞試驗后,燃油裝置若有液體連續(xù)泄漏,則在碰撞后前5 min平均泄漏速率不應大于30 g/min;如果從燃油裝置中泄漏的液體與從其它系統(tǒng)泄漏的液體混淆且這幾種液體不容易分開和辨認,則應根據收集到的所有液體評價連續(xù)泄漏量。3、在碰撞試驗過程中和碰撞試驗后,不應引起燃料或REESS的燃燒。4、在碰撞試驗過程中和碰撞試驗后,蓄電池內部化學物質不應泄漏至乘員艙,蓄電池電纜線保持連接并正常供電。
5、對于電動汽車及混合動力汽車,碰撞試驗后車輛包括REESS的動力用高壓系統(tǒng)及與其傳導連接的高壓部件應符合GB/T 31498-2021中防觸電保護要求、電解液泄漏要求和REESS要求。
6、在碰撞試驗過程中,車門(不包含后背門)不應開啟。7、碰撞試驗后,車門應處于解鎖狀態(tài)。8、碰撞試驗后,不使用工具應能:對于每排座位的車門(若有門),至少有一個門能打開,使乘員能正常進出。如果沒有門,移動座椅或改變座椅靠背位置,應使所有乘員能夠撤離。
9、碰撞試驗后,所有乘員艙內部構件不應有鋒利的凸出物或鋸齒邊,以降低乘員傷害風險;座椅不應與車身結構分離,調節(jié)及鎖止裝置不應發(fā)生失效。在不增加乘員傷害風險的情況下,允許出現(xiàn)因永久變形產生的脫落。10、碰撞試驗后,車輛電路系統(tǒng)及連線不應起火(持續(xù)發(fā)生火焰的現(xiàn)象)。11、碰撞試驗后,車輛應自動開啟危險警告信號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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