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22日電 華強科技及董事長孫光幸等22日被上交所監管警示。
來源:上交所網站
上交所指出,根據中國證監會湖北監管局《關于對湖北華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孫光幸、朱經平、趙曉芳采取出具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4〕12號)(以下簡稱《決定》)查明的事實,華強科技存在下列違規行為:
一是會計估計變更未履行審議程序及披露義務。2022年末,公司對部分應收賬款使用單項計提法,構成會計估計變更。公司未按照規定審議并及時披露會計估計變更事項。
二是部分產品收入確認依據不充分。公司2021年至2023年6月期間銷售的RFP-1000型人防工程濾器中,約有2879臺在確認收入后仍存放于公司倉庫,收入確認依據不充分。
三是存貨跌價計提不充分。2022年末,公司在對人防工程濾器、口罩、防護服等存貨及相關原材料計提跌價準備時,未充分考慮相關產品資產在手訂單價格下降、產品退出市場、產品毛利為負且無價格上升趨勢等因素,存貨跌價準備計提不充分。
四是部分成本費用存在跨期。公司計入2022年的107.38萬元運輸費用實際發生在2021年,計入2023年的68.41萬元研發費用實際發生在2022年,成本費用確認存在跨期。
五是募集資金使用和管理不規范。公司于2022年1月5日、1月11日共將110.44萬元募集資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項目,后于2022年1月20日通過一般戶全額轉回募集資金專戶,存在募集資金違規用于非募投項目的情形。2022年、2023年,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額度分別不超過18億元、19億元,但公司在2022年1月29日、9月6日、10月12日及2023年7月24日,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總余額分別為22.68億元、18.92億元、18.91億元、19.93億元,均超過董事會審批額度。
六是募集資金相關信息披露不規范。2022年4月,公司使用了超募資金188.49萬元,但在《關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資金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報告》中未予披露;公司在2022年年度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中,將新型核生化防護基礎材料研發平臺建設項目2.68萬元計入新型核生化應急救援防護裝備產業化生產基地項目,披露存在錯誤。
上交所認為,華強科技上述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5.1.2條、第9.3.3條、第9.3.4條,《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 1 號――規范運作》第5.1.2條、第5.1.3條、第5.3.1條、第5.3.5條等相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華強科技時任董事長孫光幸作為公司主要負責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朱經平作為財務事項的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趙曉芳作為信息披露事項具體負責人,對公司以上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上述人員違反了所做出的的相關承諾。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華強科技及時任董事長孫光幸、時任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朱經平、時任董事會秘書趙曉芳予以監管警示。
上交所同時要求請華強科技及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結合本決定書指出的違規事項,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規范運作中存在的合規隱患進行深入排查,制定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切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水平。
據華強科技2023年半年報披露信息,孫光幸仍任公司董事長,朱經平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趙曉芳為公司董秘。
資料顯示,華強科技成立于2001年,于2021年12月在上交所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為特種防護裝備和醫藥包裝及醫療器械產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主要產品為個體防護裝備、集體防護裝備。
據公司2023年度業績快報,華強科技全年實現營收5.92億元,同比下降2.75%;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694.90萬元,同比下降90.41%。
二級市場上,華強科技22日收跌2.89%報15.82元,總市值54.5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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