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22日電 22日,飛利信收深交所監管函。
來源:飛利信公告
監管函指出,根據北京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楊振華、曹忻軍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查明的事實,飛利信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2019年至2022年年報中未正確核算、列報和披露上海同江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上海寶盈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上海盈江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三家檢測場受托經營業務相關的合同義務。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規定。
二是2018年至2020年年報中未正確列報和披露對北京飛利信澤淵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澤淵基金)的投資。2018年母公司單體報表中對澤淵基金的投資成本未按認繳義務進行披露。2020年母公司單體報表中進行了更正,但未追溯調整母公司單體報表的期初余額和比較報表。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第六條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第十二條的規定。
監管函指出,飛利信上述問題導致相關定期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的規定。楊振華作為飛利信董事長兼總經理,曹忻軍作為飛利信財務總監,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勤勉盡責義務,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4.2.2條、第5.1.2條的規定。請飛利信及相關當事人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此前,針對上述事項,北京證監局已對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楊振華、曹忻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官網信息顯示,北京飛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并于2012年在深交所創業板以智能會議系統第一股成功上市。目前,飛利信已形成智慧城市、智能會議、大數據和互聯網教育四大業務版塊。
截至3月22日收盤,飛利信報3.39元/股,總市值49億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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