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月18日電 題:“搖一搖”跳轉廣告亟待規范,企業“引流”該有限度
作者 陳音江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
陳音江
近日,中消協等發布2023年第四季度消費維權輿情熱點,其中“搖一搖”跳轉廣告泛濫問題被中消協點名。不少網友發現,自己打開一款APP時稍不留意就會跳轉到另一款購物軟件,而且并非所有APP都能關閉跳轉功能。江蘇省消保委的一份調查數據顯示,有九成投票者厭惡“搖一搖”跳轉廣告,認為此功能侵犯了自己的權益。
其實,在2021年,工信部曾就APP彈窗騷擾用戶問題展開了專項整治,彈窗騷擾發現率大幅下降。但整改過后,APP開屏廣告卻迎來“升級版”。部分企業開始采用“搖一搖”“扭一扭”作為跳轉鏈接,且一些平臺將“搖一搖”轉動角度、時間等要求設置很低,或“跳過”按鍵不易點開,讓用戶一不小心就轉入了其他購物軟件。“搖一搖”沒有經過消費者同意,就自動跳轉到開屏廣告頁面,強制推薦廣告,其本質是一種跳轉廣告行為。這種行為不僅影響了消費者的正常使用,而且浪費了消費者的時間和流量,明顯涉嫌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廣告法》明確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也規定,未經用戶同意、請求或者用戶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交通工具、導航設備、智能家電等發送互聯網廣告。對于騷擾彈窗、亂跳轉等具體問題,工信部也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明確不得利用高靈敏度“搖一搖”等易造成誤觸發的方式誘導用戶操作。
既然有相關法律規定,跳轉亂象為何屢禁不止?現實中,一方面,部分APP運營者受經濟利益驅使,不顧用戶的正常使用,在技術上“為難”用戶。比如,在設置上使用移動設備傳感器時未經用戶授權,或設備默認開啟授權,使用戶在跳轉之前既沒有選擇機會,也沒有“關閉”按鈕。而且用戶關閉相關授權流程較為復雜,操作不便。另一方面,缺乏有力監管和懲罰措施。有些跳轉內容變化快速,取證不易,給治理增加難度,違法成本低也導致部分經營者抱有打擦邊球的僥幸心理。
法律有明確規定,消費者也非常厭惡,“搖一搖”跳轉廣告顯然應該依法受到規制。首先,APP開發運營者要提升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依法依規開展廣告經營活動,廣告主也要珍惜自身的品牌形象,“引流”也要有限度,不要通過類似讓消費者反感的形式開展廣告宣傳活動。其次,有關部門要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一旦查實存在違法違規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搖一搖”廣告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并公開曝光,提高違法成本,發揮監管執法的威懾力。此外,手機廠商和互聯網平臺也要采取相關技術升級手段,防范和應對“搖一搖”跳轉廣告行為,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筑牢技術防線。
消費者遇到類似“搖一搖”跳轉廣告行為,也應及時保存好相關證據,并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共同維護風清氣正的網絡消費環境。(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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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芷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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