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25日電 據浙江證監局網站25日消息,浙江證監局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冊會計師呂瑛群、耿振、皇甫瀅出具警示函。
來源:浙江證監局
經查,上述事務所及相關人員在執行華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儀電氣或公司)2017年、2019年財務報表審計項目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2017年度收入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營業收入審計實質性程序已選取部分項目執行現場走訪及盤點,但走訪地址與項目實際地址不一致,審計底稿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第二十八條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2016)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
二是2019年度應收賬款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應收賬款審計實質性程序已選取部分項目執行現場走訪及盤點程序,但走訪地址與項目實際地址不一致,審計底稿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2019)第二十八條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2016)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定。
浙江證監局表示,以上行為違反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等有關要求,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呂瑛群、耿振作為華儀電氣2017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簽字注冊會計師,呂瑛群、皇甫瀅作為華儀電氣2019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簽字注冊會計師,分別對上述相關行為應承擔主要責任。按照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及呂瑛群、耿振、皇甫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中新經緯注意到,華儀電氣已于1月16日終止上市,此前因連續6年年報虛假記載,該公司及相關人員合計被罰500萬元。
公司官網顯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成立于1983年12月,是由一批資深注冊會計師創辦的首批具有A+H股企業審計資格的全國性大型會計審計服務機構。綜合實力位列內資所第一,全球排名前二十位。公司擁有包括A股、B股、H股上市公司、大型央企、省屬大型國企、外商投資企業等在內的固定客戶5000余家,其中上市公司客戶600余家,新三板掛牌客戶近300家。(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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