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公布《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早在2007年,國務院就曾頒布《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對規范和促進器官捐獻和移植事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時隔16年,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國務院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進行了修訂。為此,《中國科學報》專訪了中國人體健康科技促進會人體器官與組織捐獻專委會名譽主委、同濟醫院器官獲取組織首席顧問陳忠華教授,對《條例》進行解讀。
陳忠華(受訪者供圖)
內容擴增細化,深入推動規范化管理
《中國科學報》:新版《條例》頒布的背景是什么?
陳忠華:2010年我國正式啟動器官捐獻試點,5年中成果斐然。2015年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成為我國器官移植的唯一合法來源。隨著新時期器官捐獻和移植的快速發展,對原有的器官移植條例進行修訂被提上議事日程。正如馬丁路德金所說,“做正確的事,時機總是正確的”。
《中國科學報》:相較于2007年頒布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條例》有何優化和進步?
陳忠華:《條例》增加的“捐獻”二字,一字千金。這意味著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是唯一的合法來源,受到法規的肯定,體現了我國器官移植事業的歷史性進步,有助于器官捐獻這一陽光的事業在“陽光”下運行。
2007年《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出臺時,關于器官捐獻的規定僅有4條,我國按照國際標準進行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的案例也很少。而后,國家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頒布了一系列文件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空白區進行了完善。此次《條例》將器官捐獻這一章由4條增加到7條,內容大大擴充和細化。
此外,《條例》將關于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的一些規定上升為法規,為其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助于器官獲取與分配體系建設更加法治化、專業化、科學化,器官捐獻與移植事業更加公平、公正、可持續、高質量發展,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得到進一步維護。
《中國科學報》:《條例》的頒布意味著什么?
陳忠華:16年來,我國器官捐獻與移植領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條例》的出臺為器官捐獻和移植全流程的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讓一切醫療行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法規的名義弘揚器官捐獻,也標志著一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進步。
對一項醫療技術和專業領域進行兩次條例級別的規范和升級管理,這在醫學領域是絕無僅有的。未來,相信在《條例》的指引和規范下,我國器官移植的規范化程度將會大大提升。
杜絕人為操作,確保器官分配公平公正
《中國科學報》:為何《條例》指出,人體細胞和角膜、骨髓等人體組織捐獻和移植,不適用本條例?
陳忠華:角膜屬于組織,不同于器官,因此不適用于本條例。
《中國科學報》:人體器官移植倫理委員會收到獲取遺體器官審查申請后,需對捐獻真實性、有無買賣進行審查,經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才可出具同意獲取遺體器官的書面意見。這一流程是否會影響器官移植的及時性?
陳忠華:該流程需要嚴格遵守,但具體落實可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捐獻者被判定死亡后,身處ICU,其機體在ICU內仍然可以維持一定時間的生理穩定性,此時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倫理委員會委員需盡快討論決定,給出相應書面意見并簽字。
第二,潛在捐獻者生理情況不穩定,必須在短時間內進行器官捐獻。此時人體器官捐獻和移植倫理委員會委員可通過線上方式及時溝通和表決,事后補齊相應書面材料,包括文字意見、視頻截圖和簽字。
《中國科學報》:《條例》第二章第九條僅介紹了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獻其遺體器官和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獻并且其家屬同意捐獻的情況。若公民生前表示同意捐獻其遺體器官,但該公民死亡后其親屬不同意捐獻,該如何處理?
陳忠華:我國目前的常規做法是完全尊重家屬意愿。無論是公民生前已經表示同意捐獻遺體器官或未明確表示不同意捐獻器官,只要家屬不同意,仍然不會受理該公民的遺體器官捐獻事宜。
《中國科學報》:器官捐獻與移植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如何保證?
陳忠華:依據登記時間先后、血型、組織配型、疾病嚴重程度等其他指標,經計算機處理、綜合評分后自動篩選。此外兒童優先及申請器官移植患者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曾經捐獻器官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遺體器官由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分配,從設計上杜絕人為操控。遺體器官被COTRS分配給申請者后,該申請者的移植醫生會根據患者當時的身體情況、遺體器官生物活性等條件,綜合判斷是否適合移植。若不適合,移植醫生有權放棄本次分配,系統可以重新進行分配。《條例》完善了相關法規責任和制度,并加大處罰力度,旨在嚴厲打擊器官捐獻和移植領域的違法行為。
加大科普力度,提升公眾知曉率和信任度
《中國科學報》:目前我國移植器官供遠遠小于求,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如何改變?
陳忠華:捐獻率低主要是因為公眾對器官捐獻的知曉率低,以及對器官捐獻和移植體系的信任度低。
要改變這種局面,首先需要加大科普宣傳力度,讓公眾了解器官捐獻的內容、流程與意義;其次,要借《條例》出臺之際,加強對器官捐獻和移植體系的監管。
《中國科學報》:遺體器官捐獻者、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數量是否存在地區差異?
陳忠華:目前沒有數據分析支撐這一觀點。但不容忽視的是,求醫者會跨省份、跨地區就醫,就醫流動性會給統計結果帶來影響。目前影響區域內接受器官移植患者人數的主要因素仍然是當地的經濟水平。
《中國科學報》:臨床工作中,會因為器官移植難度而出現器官廢棄的情況嗎?
陳忠華:以前因為心、肺移植難度大、做心、肺移植的醫生少,會出現廢棄的情況。但隨著心、肺移植技術的普及和對心、肺移植醫生的培養,廢棄情況已經有明顯的好轉。
《中國科學報》:《條例》中還有哪些需要完善的部分嗎?
陳忠華:目前,我國腦死亡還沒有立法或相應配套的法規。以《腦死亡判定標準(成人)》和《腦死亡判定技術規范》為代表的文件只是一個醫學標準和醫療行為規范,這會導致相關醫療行為在遇到民事和刑事糾紛時仍然缺乏具有較高法律效應級別文件的保障。因此,涉及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糾紛、民事糾紛等事件的捐獻器官,仍然會有相當大的阻力和障礙。這有待未來予以完善和補充。
本文鏈接:陳忠華:器官捐獻與移植事業迎來高質量發展http://m.lensthegame.com/show-11-27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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