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整治虛假職業技能培訓
人社部近日發布通知,要求規范培訓機構辦學,嚴禁以招生費等名義直接或變相買賣符合補貼條件的生源,以聯合辦學、培訓合作等名義違規轉包政府補貼的培訓項目,與參訓人員串通提供虛假信息騙取套取資金等行為。
伴隨經濟轉型升級,各行各業對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越發迫切,一張職業技能證書在勞動力市場中意味著更強的競爭力。然而,并非所有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都能幫助學員成功就業。有的主辦方拼湊人數組織“興趣式”培訓、“濫竽充數式”培訓牟利,有的通過虛假培訓違規套補、造假騙補、冒領補貼、違規轉包。更有甚者,巧立名目誘導學員辦理“培訓貸”,參訓人員非但技能水平沒提高,反而背上高額債務,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對違規技能培訓并非沒有處罰依據。職業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此均有明文規定。但由于監管力量薄弱,違規培訓機構仍然有機可乘。此次人社部提出將采取追回補貼資金、暫停招生、責令整改、移出目錄、吊銷辦學許可證、追究責任等多種處理方式,同時明確將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或移送司法機關。這有助于促進規范辦學,扼住伸向財政補貼資金的黑手,促進職業技能培訓健康發展。
為促進勞動者技能就業,加大急需緊缺技能人才培養,我國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僅去年就有超1800萬人次參與補貼性職業培訓,取得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超1200萬人次。面對巨大的市場需求,不僅應加強補貼資金統籌使用和監管,為技能培訓劃紅線、定底線,還要用好用足培訓資源,幫助參訓人員真正學以致用。
值得注意的是,除有效整治職業技能培訓行業亂象,還要注重增加培訓證書含金量,不讓“注水”培訓占用有限社會資源和參訓人員寶貴的時間精力。享受政府補貼的職業技能培訓應當聚焦“缺工”的先進制造業、養老服務業、地方支柱特色產業及各類創業指導等。聘請具有豐富生產實踐經驗的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承擔授課任務,確保培訓效果。同時,對不符合區域產業發展、企業崗位需求或勞動者培訓就業意愿的低效無效培訓項目,也應及時移出指導目錄,不斷進行動態調整,為勞動者提供優質培訓項目。
敖 蓉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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