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北京11月1日訊(記者 歐媚)記者今天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記者會上獲悉,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將于11月4日至8日在北京舉行,將對學前教育法草案進行三次審議。
今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學前教育法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介紹,根據各方面意見,三次審議稿主要有六點修改。
一是,明確國家建立健全學前教育保障機制,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二是,增加鼓勵開發推廣學前教育相關作品、產品、研究成果的規定。三是,增加保護學前兒童隱私信息等合法權益的規定。四是,完善幼兒園教職工管理相關規定。五是,強化對幼兒園食品安全和周邊治安的監管。六是,支持幼兒園發展托幼一體化服務。
在學前兒童權益保障方面,學前教育法草案設有“學前兒童”專章,結合學前教育的特點,就學前兒童權益保護作了專門規定。一是,明確學前兒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護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學前教育等權利。二是,強調對學前兒童人格尊嚴要予以尊重。三是,加強學前兒童入園保障方面的規定,推動適齡兒童方便就近接受學前教育;對因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等有特殊需求的學前兒童予以特殊照顧;普惠性幼兒園應當接收能夠適應幼兒園生活的殘疾兒童入園,有關部門應當依法組織開展相關評估和爭議解決工作。四是,要求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提供適合學前兒童身心發展的公益性教育服務,并按照有關規定對學前兒童免費開放。五是,保障學前兒童的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要求幼兒園等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妥善處理學前兒童個人信息,涉及學前兒童的新聞報道應當客觀、審慎和適度。
此外,草案還對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等作出規定,依法保護學前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的權利,以及學前兒童在園期間的人身安全。
黨的二十大提出,強化學前教育普惠發展。在普惠性學前教育方面,學前教育法草案堅持公益普惠的基本原則,對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作了具體規定。
一是,強調發展學前教育堅持政府主導,以政府舉辦為主,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二是,明確公辦園與普惠性民辦園為普惠性幼兒園,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三是,明確普惠性民辦園受政府扶持,收費按照政府指導價管理;具體認定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制定。四是,在幼兒園布局規劃中合理確定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將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并依法以劃撥等方式供地。五是,新建居住區等應當按照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并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用于舉辦普惠性幼兒園。六是,要求政府科學核定普惠性幼兒園辦園成本,統籌制定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制定并落實相關補助標準。七是,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為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等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提供資助。八是,對未落實本法有關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相關要求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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