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北京11月11日訊(記者 林煥新)幼兒如何順利入園是家長們普遍關心的問題。在今天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張文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關于幼兒入園的相關規定進行介紹。
張文斌指出,學前教育法提出了四個入園規定。第一是促進方便就近。法律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推動適齡兒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區方便就近接受學前教育。其中,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區主要是指行政區的概念,是個大范圍。第二是嚴禁考試或者測試。法律明確,除必要的身體健康檢查以外,幼兒園不得對學前兒童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第三是平等對待殘疾兒童。法律要求,普惠性幼兒園應當接收能夠適應幼兒園生活的殘疾兒童入園,并為其提供幫助和便利。如果因為殘疾兒童入園產生爭議的,縣級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組織評估,并且要妥善解決。第四是特殊照顧原則。法律強調,學前兒童因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等有特殊需求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及時告知幼兒園,幼兒園應當予以特殊照顧。
本文鏈接:學前教育法規定:幼兒園不得對學前兒童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者測試http://m.lensthegame.com/show-12-150-0.html
聲明:本網站為非營利性網站,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僅提供存儲服務。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
下一篇: 學前教育法對“從業禁止”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