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婚姻法房子的歸屬問題是怎樣的呢?下面一起去看看新婚姻法女方擁有的4個權益,分別是哪些?
一、2021年新婚姻法房子歸屬問題
1、房子出售或者是拆遷新買的房子,未結婚時候只有對方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下屬于對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即便往后結婚也是對方的個人財產,賣掉購買新房也是屬于他的財產。
2、當然如果房產證上加了你的名字,那么屬于共同財產,用出售或者是拆遷所得的款項買的房子也是屬于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3、如果房子是父母出資購買的,寫在其自己的子女名下的,這種被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除非能夠證明其中也有自己的出資,才會按照購買時候的出資份額進行分配。
二、新婚姻法女方擁有4個權益
1、增加了離婚冷靜期制度;
2、增加了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的法律規定;
3、直接規定了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4、是將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財產制的,納入適用離婚經濟補償的范圍。
總結:
2021年民典法的啟用,其中對于婚姻有增加的幾項權利,不能單說只對女性有利,其實大多數的關于離婚財產分割方面的大家也認為對女性更加的不友好,特別是婚后家庭主婦這種,當然結婚不是為了離婚,都是為幸福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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