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總工會發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提醒用人單位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權益。3月10日,相關話題登上網絡熱搜,引起網友熱議。
提示函提醒,根據國家法律和《湖南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湖南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等法規,全省用人單位在招錄(聘)過程中,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不得限定為男性或者規定男性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聘)用婦女或者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錄(聘)用標準;除個人基本信息外,不得進一步詢問或者調查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不得將限制結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狀況作為錄(聘)用條件。
用人單位錄(聘)用女職工應依法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合同或協議中應具備女職工特殊權益保護條款,并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等內容。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孕期、哺乳期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湖南省總工會支持各級工會和女職工委員會依法履職,用人單位辭退女職工時,應提前通知工會并說明理由。女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撥打12351湖南省總工會服務職工熱線反映。
網友評論:希望全國落實到位
九部門曾發通知:招聘不得限定性別、詢問婦女婚育情況2019年2月,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門曾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就業的通知》。《通知》要求,在招聘環節中,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等。
就業性別歧視有了“6不”細規
據悉,《通知》對招聘環節中就業性別歧視的具體表現進一步作出了細化規定。明確要求各類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員過程中:
1.不得限定性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禁忌勞動范圍等情況除外)或性別優先;
2.不得以性別為由限制婦女求職就業、拒絕錄用婦女;
3.不得詢問婦女婚育情況;
4.不得將妊娠測試作為入職體檢項目;
5.不得將限制生育作為錄用條件;
6.不得差別化地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為規范招聘建立健全“2大”機制
為確保有關要求落到實處,《通知》要求:
建立聯合約談機制,根據舉報投訴,對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開展聯合約談,對拒不接受約談或約談后拒不改正的,依法查處,并通過媒體向社會曝光。
2.健全司法救濟機制,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婦女就業性別歧視相關起訴,設置平等就業權糾紛案由,司法部門積極為符合條件的婦女提供司法救濟和法律援助。
同時,要求強化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布含有性別歧視內容招聘信息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給予責令改正、罰款、吊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等處罰,并將有關情況納入人力資源市場誠信記錄,依法實施失信懲戒。
來源:長沙晚報(記者 劉攀)配稿科普來源:人社部網站、廣東省總工會
本文鏈接:招聘不得詢問女性婚育情況引熱議 網友:希望全國落實到位http://m.lensthegame.com/show-1-37579-0.html
聲明:本網站為非營利性網站,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僅提供存儲服務。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