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個TLAC非資本債券即將面世 長期看發行規模或將持續增長
近日,中國銀行公告稱,該行董事會同意分批次發行不超過15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的減記型總損失吸收能力(以下簡稱“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募集資金用于補充該行TLAC,這也是國內首個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上述事項將提交股東大會審批。
光大證券金融業研究團隊認為,TLAC債券發行助力夯實國有大行的系統重要性地位,其落地將確保大型商業銀行夯實服務實體經濟的損失吸收基礎,撬動更大規模的信貸投放,同時,并不顯著增加負債成本。
增強風險抵御能力
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以下簡稱“G-SIBs”)是維護金融系統穩定的“壓艙石”。為確保國內G-SIBs進入處置階段時具備充足的損失吸收和資本重組能力,維持關鍵業務和服務功能的連續性,該類銀行須于2025年初實施相關機構制定的TLAC監管要求。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原銀保監會、財政部于2021年10月份發布的《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管理辦法》,TLAC監管要求包括兩項: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風險加權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18%;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杠桿比率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6%,自2028年1月1日起不得低于6.75%。
而TLAC非資本債券正是G-SIBs為滿足總損失吸收能力要求而發行的、具有吸收損失功能、不屬于商業銀行資本的金融債券。2022年4月份,中國人民銀行、原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發行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由此國內TLAC非資本債券規則面世。而此次中國銀行發行TLAC非資本債券獲董事會通過,則是這一新型債券品種發行落地的一次重要進展。
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張麗潔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TLAC非資本債券的主要功能是G-SIBs陷入困境時,通過內部紓困機制來吸收損失。G-SIBs通過發行TLAC非資本債券可以進一步增強自身的風險抵御能力,防范金融系統性風險的發生,從而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
短期發行規模或有限
目前,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已進入金融穩定理事會(FSB)最新公布的G-SIBs名單內。
根據光大證券金融業研究團隊報告,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的TLAC風險加權比率分別為14.8%、12.6%、13.3%、13.6%。靜態來看,在不考慮使用豁免規則情況下,距離16%的達標要求均有一定潛在缺口。同時,交通銀行于2023年首次入選G-SIBs,2027年初需達標TLAC第一階段要求。
多家機構研究團隊認為,短期內,預計TLAC非資本債券發行規模有限,但長期來看,有望持續增長。“近期其他國內G-SIBs或將陸續發布相關公告,后續TLAC非資本債券將有持續發行訴求。”光大證券金融業研究團隊稱。
中金公司固收研究團隊則稱:“如TLAC非資本債券年內開始發行,今年發行體量或相對不高,主要系存在資本新規的利好因素、國有大行存量二級資本債、永續債批文仍相對充裕,以及新品種或仍需市場培育過程。”該團隊預計,2025年至2027年TLAC非資本債券供給或將放量。
中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明明告訴記者,根據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的2023年半年報數據測算,其TLAC缺口約2萬億元,隨著今年資本新規落地,銀行資本補充壓力將減輕。但考慮到銀行凈息差收窄問題,僅僅依靠銀行內生增長以及到期資本工具續發,很難完全滿足考核,依然需要外部力量提供支持。短期來看,預計TLAC債券發行規模有限;但站在長期角度,參考海外經驗,TLAC債券發行規模有望持續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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