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13日電 國晟科技13日盤后公告,公司于當日收到北京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國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全福、張永勝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下稱“警示函”)。
據警示函,經查,國晟科技存在以下問題:
1、合同資產減值確認不足。公司選用竣工項目決算審計的平均審減率計算合同資產預期信用損失,并非客戶信用風險的真實反映,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導致近三年合同資產減值確認不準確。
2、成本支出列報不準確。公司核算成本費用時,未充分考慮入庫單上所列成本支出的合理性,未審慎判斷成本支出的實質,未正確劃分成本、費用性質的支出,存在通過第三方虛構訂單,多計成本提前確認收入的情況。導致2022年成本、收入核算不準確。
3、公司治理及內部控制不健全。一是內部控制存在缺陷,公司在實際經營過程中,未完全按照公司制度匯編相關規定予以執行。二是財務核算不規范。公司某下屬子公司對實繳資本未及時入賬,導致少記實收資本。
北京證監局指出,國晟科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證監會公告[2018]29號)》第九十四條的規定。
國晟科技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回全福,時任財務總監張永勝,對公司相關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國晟科技、回全福、張永勝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回溯公告顯示,2023年11月28日,國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由“乾景園林”變更為“國晟科技”。
對于證券簡稱變更的原因,國晟科技解釋稱,隨著公司控制權及實際控制人的變更,以及公司光伏板塊和園林板塊的融合,公司的主營業務發生了重大變化,由園林行業發展為“園林+光伏”雙主業。公司現有名稱已不能匹配目前的業務結構及未來發展戰略,為更加全面地體現公司的戰略定位和業務結構,強化企業形象與品牌價值,經公司2023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名稱由“北京乾景園林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國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使證券簡稱與公司名稱相匹配,公司將證券簡稱由“乾景園林”變更為“國晟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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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營方面,近年來,國晟科技業績持續承壓。2020年至2022年,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0.80億元、-2.11億元和-1.62億元。2023年前三季度,國晟科技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794.54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為-1158.81萬元。
二級市場上,國晟科技13日收跌0.76%報5.19元/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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