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25日電 因未履行業績補償義務,華軟科技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手方及業績補償義務人涂亞杰被通報批評。
25日,深交所網站發布《關于對涂亞杰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經查明,涂亞杰作為華軟科技的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手方及業績承諾補償義務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20年10月,華軟科技以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購買涂亞杰及其他交易對手方所持有的北京奧得賽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得賽化學”)98.94%股權。2021年4月,華軟科技披露《關于調整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業績承諾方案的公告》稱,華軟科技與涂亞杰及其他補償義務人簽署《盈利預測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涂亞杰及其他補償義務人承諾奧得賽化學2020年、2021年、2022年期間年度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分別不低于6200萬元、10675萬元、12875萬元。
根據華軟科技披露的《關于交易對手方對北京奧德賽化學有限公司2022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說明的審核報告》(下稱《審核報告》),奧得賽化學2022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為2662.62萬元,未實現業績承諾,依據承諾內容,涂亞杰應向華軟科技補償股份及現金金額合計2300.25萬元。截至本決定書出具之日,涂亞杰仍未按照上述公開披露的業績補償方案履行補償義務。
深交所指出,涂亞杰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該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7.7.6條第一款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6.4.1條的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相關規定,深交所決定,對涂亞杰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同日,深交所網站發布的《關于對八大處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的監管函》顯示,根據《審核報告》,作為華軟科技的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手方及業績承諾補償義務人,八大處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八大處科技”)應向華軟科技補償股份4777.49萬股及現金9986.40萬元。2023年7月,八大處科技完成股份補償,直至2023年12月底,八大處科技才向華軟科技支付全部現金補償款,完成全部補償義務。八大處科技未按照公開披露的業績承諾方案及時履行補償義務。
深交所指出,八大處科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該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7.7.6條第一款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6.4.1條的規定。
公開資料顯示,華軟科技的業務范圍主要覆蓋金融科技領域、供應鏈管理、精細化學品等領域。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2010年7月在深交所上市。
企業經營方面,華軟科技預計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9000萬元~1.5億元。
二級市場上,華軟科技25日收跌5.98%報6.76元/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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