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吃飯,你一般會怎么選餐廳呢?
到了陌生的地方,很多平臺都有自己的美食推薦,其中某平臺推出的必吃榜也被很多打卡愛好者用來參考。那么,店內掛著的牌匾到底是真是假?
慕名到“必吃榜”餐廳吃飯
菜品和服務均不及預期
前不久,上海普陀警方接到一起轄區居民的報案。這位居民稱,他慕名來到一家掛著某平臺必吃榜牌子的餐廳吃飯,但由于菜品和服務都不及預期,他懷疑這家餐廳掛的牌子很可能是假冒的。
帶著疑惑,這位居民在網絡平臺搜索,發現根本沒有這家餐廳,他感覺自己可能是被欺詐了。

于是,民警聯系了必吃榜背后的平臺,經核實,確認這家餐廳并非必吃榜的上榜餐廳。
這種行為背后涉及哪些法律問題,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經偵支隊食藥環偵大隊副大隊長高楊晨表示,假冒必吃榜,買必吃榜牌子的店家不構成犯罪,有可能違反行政法規,即欺詐消費者或者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給店家發假冒必吃榜、做假必吃榜的人是否構成犯罪?
通過與平臺方進行核實,辦案民警確認,必吃榜在2018年就已經被平臺注冊成了商標。
我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根據刑法相關規定,警方經過研判認為,雖然購買和懸掛假冒必吃榜牌匾的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制造和銷售假冒牌匾,如果數額達到了立案標準,就構成了侵害注冊商標權的犯罪。
假冒牌匾竟是從網店購買
單價約一百元
據涉事餐廳負責人介紹,他們所掛的假牌匾是從某電商平臺的一個網店上購買的,而平臺方也確認,他們根本沒有授權任何第三方來制作和銷售必吃榜的牌匾。隨后,警方對這家網店進行了刑事立案調查。
經調查發現,涉案網店累計銷售的必吃榜假牌匾金額達一百萬元,遠超5萬元的立案標準,而且這些假冒的牌匾通過快遞寄往了全國各地。

在圍繞這家網店展開深入調查后,警方發現,這家網店的實際經營者是廣東汕尾的一名陳姓男子。除網店之外,犯罪嫌疑人陳某在線下還經營著一個專門賣獎杯獎牌的實體門店,隨后警方將調查重點放到了這家實體店上。
偵查中,除了發現大量用于展示的必吃榜牌匾成品外,警方在門店內還發現了大量用于制作必吃榜牌匾的原材料和制作工具。

網店內出售的牌匾。
調查中,警方發現,除了陳某之外,參與實施犯罪的還有李某、林某等人,其中李某還獨立控制著另一家網店和實體門店。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陳某、李某等人通過在某電商平臺注冊的兩家網店,累計銷售假冒必吃榜的牌匾達上萬塊。
通過查詢發貨的快遞記錄,警方發現,購買這些假冒牌匾的都是餐飲行業的一些經營者。每塊牌匾100元左右,總銷售金額在100萬元左右。
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辦案民警對陳某、李某等人實施抓捕,到案后陳某等人如實交代了自己的涉嫌犯罪行為。
多方協作打擊“假榜”違規行為
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輸入必吃榜幾個字進行搜索,發現仍然有人在制售此類牌匾。
某平臺必吃榜團隊工作人員朱陽煜表示,團隊也發現了某些平臺上有一些違規的鏈接,該團隊法務知識產權部門的同事也持續在進行打擊,同時獎牌的線下制作工藝每年都會進行持續迭代。

警方表示,已同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溝通,兩家職能部門將更好地溝通和協作。對于平臺來說,平時要加強企業,包括商標的維權意識,一旦發現有相關案件線索,及時向警方來告知。
對于已經購買了假冒必吃榜牌匾的商戶,警方表示將通過上門走訪、發函等方式,逐一進行法律告知以及批評教育,并對涉案的假冒牌匾進行調查取證和依法收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李某、林某因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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