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一項名為“電池包及車輛”的專利,授權公告號CN220400676U,申請日期為2023年7月。
專利摘要顯示,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電池包及車輛,電池包包括電池包殼體、電芯組、第一安裝座、第二安裝座及安裝架,所述電芯組設置在所述電池包殼體內。
所述電池包殼體具有相對的第一側板及第二側板,所述第一安裝座固定在所述第一側板的外表面上;所述第二安裝座固定在所述第二側板的外表面上。
所述安裝架包括與所述第一安裝座固定連接的第一連接部、與所述第二安裝座固定連接的第二連接部及用于連接在車身上的第三連接部,所述第一連接部的底端與第二連接部的底端相連,所述第三連接部連接在所述第一連接部及第二連接部的頂端。這樣,通過安裝架可將電池包固定在車身上,不需要焊接托盤,安裝工藝簡單,生產成本較低。
此外,比亞迪還公布了另外兩項電池相關專利,分別為“電池包及車輛”的專利(授權公告號CN220400786U)以及“電池外殼及電動車”專利(授權公告號CN220400776U)。
“電池包及車輛”專利摘要顯示,該申請涉及一種電池和電池包。該電池包括殼體、電芯和兩個連接片,電芯收容于殼體內,電芯的外表面凸設有多個正極耳簇和多個負極耳簇,各個正極耳簇間隔排布;各個負極耳簇間隔排布;殼體包括正極柱和負極柱,一個連接片依次與各個正極耳簇電性連接后導通至正極柱,另一個連接片依次與各個負極耳簇電性連接后導通至負極柱。該申請電池通過將凸設于電芯外表面的多個極耳分別與對應連接片依次導通,以便于利用連接片實現極柱與極耳的導通,從而提升本申請電池的良率。
“電池外殼及電動車”專利摘要顯示,該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池外殼及電動車,電池外殼包括外殼本體和提手。外殼本體的第一表面設置有內凹部,內凹部包括相對的第一連接面和第二連接面,第一連接面和第二連接面沿第一方向間隔開。提手與外殼一體成型,提手的第一端連接至第一連接面,提手的第二端連接至第二連接面。根據該實用新型的電池具有可靠性高,節省空間,結構強度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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