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4月8日電 深交所4月8日對紅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ST紅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深交所表示,根據廈門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查明的事實,*ST紅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是2017年至2022年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ST紅相2017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ST紅相及其子公司廈門紅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臥龍電氣銀川變壓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川臥龍,2023年12月*ST紅相對外轉讓該子公司控股權)、寧夏銀變科技有限公司、成都鼎屹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鼎屹)、浙江涵普電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涵普)等通過虛構銷售業務、虛構原材料采購、虛增固定資產等方式,2017年虛增營業收入10489.44萬元,虛增利潤總額5972.44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14.10%、38.03%;2018年虛增營業收入25559.32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4422.06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19.49%、47.72%;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22706.67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4118.25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的金額16.94%、48.19%;2020年虛增營業收入30497.1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7538.42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20.12%、29.79%;2021年虛增營業收入10879.80萬元,虛減利潤總額325.44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7.80%、0.51%;2022年虛增營業成本2487.67萬元,虛減利潤總額2487.67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金額的2.15%、33.27%。
二是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公告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ST紅相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披露的相關公告,涉及*ST紅相2017年至2019年6月期間的財務數據。根據前述關于*ST紅相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事實,*ST紅相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公告文件存在虛假記載。
三是2020年申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公告發行文件存在重大虛假記載。
2020年4月28日,*ST紅相披露《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2020年4月29日,*ST紅相披露經修訂的《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預案》(修訂稿)。2020年8月13日,*ST紅相披露《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2020年10月13日,*ST紅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申請獲得本所受理。2021年2月5日,*ST紅相發布公告,終止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并撤回申請。*ST紅相本次發行申請,公告的發行文件涉及的財務數據期間為2017年至2020年9月。根據前述關于*ST紅相定期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的事實,*ST紅相公告的發行文件存在重大虛假記載。
*ST紅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5.1.1條和《創業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審核規則》(以下簡稱《重組審核規則》)第四條、第十六條的規定。
*ST紅相時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楊成全面負責*ST紅相管理工作,同時作為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實施造假行為,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對*ST紅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ST紅相時任副總經理、銀川臥龍董事長兼總經理何東武,知悉并組織、參與造假行為,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對*ST紅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ST紅相時任監事、物資采購部經理吳章坤,知悉、參與造假行為,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對*ST紅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ST紅相財務總監廖雪林,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未能勤勉盡責,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對*ST紅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ST紅相時任物流總監馬露萍,知悉、參與造假行為,對*ST紅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ST紅相時任董事會秘書李喜嬌,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對*ST紅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ST紅相時任董事、合肥星波通信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張青,應當知悉公司造假行為,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忠實勤勉義務,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4.2.2條、第5.1.2條的規定,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ST紅相副總經理、浙江涵普董事長陳水明,應當知悉公司造假行為,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忠實勤勉義務,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ST紅相子公司成都鼎屹總經理呂堅,參與造假行為,對*ST紅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相關規定,經深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深交所對*ST紅相及相關當事人作出如下處分:
對楊成給予公開認定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對何東武給予公開認定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上述人員,自深交所作出決定之日起,在認定期間內,除不得繼續擔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擔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對*ST紅相、楊成、何東武、吳章坤、廖雪林、馬露萍、李喜嬌、張青、陳水明、呂堅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此外,同樣因為上述違規行為,深交所4月8日還對吳志陽、楊力、吳劍波、方亮、陳耀高、李文斐、魏榮毅、李成、丁興號、楊翼飛、湯金木、方育陽、唐炎釗等*ST紅相時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下發監管函。
據公開資料,*ST紅相主要從事電力檢測及電力設備、鐵路與軌道交通牽引供電裝備、軍工電子等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以及相關技術服務。
業績方面,*ST紅相預計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66000.00萬元至71000.00萬元,上年同期盈利6545.32萬元。
二級市場方面,截至4月8日發稿,*ST紅相漲5.83%報4.36元/股,年內累跌34.93%,總市值17億元。(中新經緯APP)
本文鏈接:*ST紅相及時任董事長等被公開譴責http://m.lensthegame.com/show-3-15555-0.html
聲明:本網站為非營利性網站,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天上不會到餡餅,請大家謹防詐騙!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
上一篇: 華泰汽車及實控人張秀根被恢復執行6.4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