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22日電 題:紹興韋豪再捐15億股份,企業為何熱衷捐股?
作者 張翠霞 巨豐投資首席投資顧問
韋爾股份在3月19日盤后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即紹興市韋豪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紹興韋豪”),計劃向寧波東方理工大學教育基金會無償捐贈其持有的1500萬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此舉旨在支持教育事業發展,并資助該基金會開展慈善公益活動。按照韋爾股份當日100.81元的收盤價計算,這批捐贈股份的市值高達約15.12億元。
支持基金會為何要選捐贈股票?
值得一提的是,這已經是紹興韋豪第三次向寧波東方理工大學教育基金會捐贈股份。在之前的2023年2月和12月,紹興韋豪已經分兩次捐贈了共計2000萬股股份。加上本次捐贈,紹興韋豪向該基金會的總捐贈股份數達到了3500萬股。
紹興韋豪選擇以捐贈股票而非現金的方式來支持基金會,這背后可能有多種原因。首先,從稅收方面考慮,捐贈股票可以避免直接的資金流出,對公司和紹興韋豪的現金流影響較小。其次,這種方式可能還享有稅收減免或優惠,這是直接捐贈現金所不具備的優勢。此外,通過捐贈股票,紹興韋豪能夠保持其資金的流動性,同時實現公益捐贈的目標。
那么,對于支持高校發展來說,向高校基金會捐贈股票與直接捐贈現金各有哪些好處呢?從資金使用方面來看,現金捐贈更為直接和靈活,捐贈后公益組織可以按照約定的時間和用途撥付資金來推進項目。而股權捐贈則需要通過分紅或減持等途徑來實現資金的獲取和使用。然而,股權捐贈也有其獨特之處。它不僅僅是一筆資金的捐贈,更是一種長期的投資和合作。受贈方成為股東后,將享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參與公司的決策管理等。這對于公司和受贈方來說,都是一項長期且可持續性的工作。
捐股與捐錢有何差異?
從稅務的角度來看,捐贈股票與直接捐贈現金在稅務處理上確實存在差異。根據2009年財政部發布的通知,股權可用于公益性捐贈,但當時企業捐贈股份視同轉讓股權,捐贈人需要就股權增值部分繳納所得稅。然而,2016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通知實現了股權捐贈在稅務問題上的突破,規定“企業實施股權捐贈后,以其股權歷史成本為依據確定捐贈額”,相當于企業股權捐贈不用再繳納所得稅。對于企業而言,這是一件有利的事情。如果是個人捐贈名下股權,則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進行扣除。企業和個人將其股權捐贈給慈善組織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抵稅方式和現金捐贈在政策上并沒有特別的區分。只是現金捐贈可以直接根據捐贈金額開具捐贈票據,而股權捐贈需要進一步核準核算入賬的價值。
對于韋爾股份這樣的上市公司而言,其股票的公允價值可以根據公開市場公布的交易價格確定。如果捐贈的股票不具有活躍市場報價,則應當以具有合法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的評估作為確認入賬價值的依據。在捐贈股權時,該股權的市場價值往往已經遠遠高于取得時的歷史成本。因此,為了公允反映非營利組織的真實財務狀況,應當以接受捐贈股權的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價值。這實際上是一種保護機制,確保捐贈的真實性和公正性。
在慈善公益活動中,企業股東選擇捐贈股票而非現金的情況并不罕見。越來越多的企業家通過股權捐贈的方式回饋社會,其中不乏像劉強東、王興、雷軍等互聯網科技巨頭,他們的大手筆捐贈成為了公眾關注的焦點。除此之外,A股上市公司的實控人也紛紛加入捐股行列,如寧德時代、天佑德酒等。
對于企業家而言,他們持有的大部分財富往往以股權形式存在。因此,捐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對自身現金流的影響。此外,如果減持受到約束,捐股也可以變相實現股份變現的目的,而無需進行減持公告。這種方式既滿足了企業家的現金流需求,又實現了股份的變現,盡管變現資金最終流向了第三方公益組織。(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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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慶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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