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高校畢業生先就業再擇業、早就業快就業,新疆近日明確放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招考應屆生認定標準。
根據自治區人社廳、教育廳、國資委三部門發布的通知,報考自治區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當年度應屆畢業生,其應屆畢業生身份認定以本人畢業證書落款年度為準,當年度應屆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工商注冊登記等均不影響其應屆畢業生身份認定。
通知還明確,畢業證書落款年度3年內(含畢業當年度)的高校畢業生,可按規定報考新疆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應屆畢業生崗位,不對其是否簽訂就業協議、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工商注冊登記等作限制,鼓勵畢業生盡早盡快就業。
公開報道顯示,2024年中旬以來,多省份陸續放寬事業單位招考中的應屆生認定標準。
2024年5月末,湖南省人社廳在《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明確,全省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出現的空缺崗位,除有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或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要求外,應主要用于招聘高校畢業生。在發布招聘計劃時,明確“高校畢業生”為近3年內畢業、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即畢業證書落款年度3年內,含畢業當年度),不對其是否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
2024年7月,《山東省促進高校畢業生等青年高質量充分就業若干措施》提出,加快事業單位招聘高校畢業生進度。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加快招聘進度,按規定招聘程序盡快組織實施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等工作,原則上在每年7月底之前完成招聘工作。各類事業單位在發布招聘計劃時,可明確“當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不再審核其是否有工作經歷和繳納社保情況。
同在7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社廳等部門就開展“筑夢廣西·職引未來”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促進行動發出通知。其中提到,全區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出現的崗位空缺,除有專業技術職稱、職業資格或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要求外,應主要用于招聘高校畢業生。在發布招聘計劃時,明確“高校畢業生”包括近2年內畢業、未落實過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即畢業證書落款年度2年內,含畢業當年度),不對其是否簽訂就業協議、有工作經歷、繳納社保作限制。
今年2月,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也在答復委員提案時透露,根據上級部門在事業單位等編制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的指引,該區在崗位條件設置中強調高校畢業生就業導向,包括對應屆生的對象定義上做了微調,從原先的當年度高校畢業生調整為近三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其中就包括在企業就業有工作經驗的近三年畢業的應屆生。另外,招聘對象范圍不限于應屆生的崗位,招考時盡力對工作經歷不作要求,有利于克服高校畢業生“慢就業”“不就業”傾向。
(原標題:又一省份放寬事業單位招考應屆生認定標準,引導先就業再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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