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陸躍玲 廣州報道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當前,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已成為持續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抓手。今年7月國務院印發的《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提出,把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新型城鎮化首要任務,并提出經過五年努力,實現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升至接近70%的目標。
新型城鎮化可以帶來哪些經濟增量?進一步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面臨哪些問題,如何更快推進?如何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就上述問題,第十四屆全國政協委員、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特聘教授陸銘接受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
陸銘認為,在當前階段,新型城鎮化可以兼顧經濟增長、改善就業和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三重目標,并且,由于服務業在經濟中所占的比重持續提升,未來新型城鎮化應加大服務業領域的投資。而對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需要根據人口流動的情況分別制定政策,在人口流入地要大幅降低落戶門檻,而在人口流出地要加快土地制度改革。
新型城鎮化可兼顧經濟增長等多重目標
《21世紀》:推進新型城鎮化將為我國經濟帶來哪些增量?空間有多大?
陸銘:從拉動經濟增長的角度看,新型城鎮化既能拉動更有效的投資,也能夠拉動居民消費。當前,服務業的發展在經濟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一方面,需要發展生產型服務業,為制造業賦能,以提高制造業的生產率;另一方面,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后,不斷增加的消費也大量集中在服務業。而從我國供給能力的角度來講,制造業的供給能力非常強,但服務業的發展仍存在短板。
由于服務業在經濟中所占的比重不斷提高,城鎮化就成為兼顧經濟增長、改善就業和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政策取向。因為,服務業的發展高度依賴于人口密度、人口規模以及人口流量。而城鎮化會帶來人口的集中,具體而言,是人口從農村向城市集中,從小城市向大城市集中。
伴隨著城鎮化進程,經濟空間格局包括人口空間格局將會持續發生變化:在城鄉之間,城鎮人口比重會相對提高;而在大城市和小城市之間,大城市的人口比重也會持續提高。因此,從投資的機會角度看,就需要在人口流入的城鎮地區,特別是大城市,增加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相關設施的建設。
從消費的角度看,人口向城鎮地區和大城市集中,有利于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同時,收入水平提高以后,會釋放出更多消費的需求。
從帶動就業的角度而言,長期以來,依賴于制造業,依賴于大規模投資拉動的經濟增長方式,會遇到兩個問題:一是制造業和依賴資本密集型的行業,它的勞動收入占比較低;二是隨著機器逐漸替代勞動力,制造業創造的就業會逐漸減少。因此,從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和就業機會的角度看,也必須通過發展服務業,來促進經濟增長和拉動就業、提升收入。
當前,我國的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約為66%(戶籍人口城鎮化率約為48%),如果按照發達國家可以達到的85%城鎮化率水平來看,我們仍然有大約20%的增長空間。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每提高一個百分點的城鎮化率,就可以使得城鎮人口每年增長超過1000多萬,其中只要有一半轉化為勞動力,那么就可以增加城鎮地區從事于第二和第三產業的勞動力供給。因此,提高勞動力在空間上的配置效率,也能極大緩解當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和少子化的壓力。
《21世紀》:為什么強調“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這對應著政策端的哪些發力重點?
陸銘:我們強調“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是因為過去的城鎮化相對來說更注重于“物”(如基礎設施、房地產)的投資。現在這些投資顯現出了一些問題:第一,從總量上來看可能過剩,出現投資回報率降低的現象;第二,隨著空間格局的分化,以往對“物”的投資出現空間上的錯配,在一些人口流出的地區投資過多,而在一些人口流入的地區投資不夠。因此,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更強調以下幾點:
第一,要順應人口流動的趨勢進行投資。需要看到,在人口流入的地方,未來仍會存在人口持續長期增長的趨勢,這是客觀規律。即便是一些發達國家,在城鎮化率已經達到85%甚至90%的階段后,人口向大城市及周圍都市圈地區集中的趨勢仍然沒有發生改變。因此,在人口流入地會產生巨大的住房需求,以及教育、醫療和養老等公共服務需求,只有順應人口流動的趨勢進行投資,才能夠同時實現投資的可持續性、拉動經濟增長和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這幾個目標。而在人口流出地,則要相應地做減量規劃,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實現高質量發展。
第二,“以人為本”就是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隨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人民對服務業的需求隨之提升,因此需要解決當前出現的結構性矛盾,也即部分制造業產能過剩,而服務業還存在大量的供給側短板,要順應需求去加大服務業投資。
第三,需要加快外來人口市民化。在一些人口流入多的大城市,需要加快戶籍制度的改革,加快積分落戶、外來人口市民化和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相關改革舉措。例如,對于大量集聚到城市從事服務業的外來人口,需要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特別是一些收入不太高的群體,需要由政府來提供公租房、廉租房;對外來人口子女教育問題,要有更多的均等化的公共服務。這樣才能夠使得外來人口為城市更好地做貢獻的同時,也能夠享受城市發展的成果。也只有這樣,才能實現不同人群的共同富裕。
第四,還有一個“以人為本”的理念被討論得較少,那就是城市更新應側重在人口集中地(中心城區)創新消費場景。服務業只有在人口密度較高、人流量較大的地方才能形成集聚效應,進而滿足人們對服務業的多樣性和品質的需求。這對我們城鎮化的空間格局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中心城區,尤其是在那些人流量比較大的區位,需要增加服務業供給的場景。此外,需要重點改造線下消費的體驗性和互動性。當前有一些片面看法認為,線上經濟的發展使得線下經濟變得凋敝了。但實際上,一些活動從線下變到線上,可以提高供給和需求的匹配效率,這是一種技術的進步。真正的應對之法是,應更加重視打造基于人口密度和人口流量的線下消費場景,提升線下經濟活動的體驗感和互動感,這會使得線下經濟更加集聚,具有多樣性。這會成為未來城市更新一個重要的課題。
分類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21世紀》:今年7月,國務院印發《深入實施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五年行動計劃》,提出未來五年實現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升至接近70%。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接下來應該有哪些側重點?
陸銘:當前,全國各個城市分化為人口流入地和人口流出地的趨勢已經非常明顯。從統計數據上看,能夠實現人口增長的地級市,大約能占全國的60%,另外40%的地級市則出現了人口負增長。在“雙重中心—外圍”模型下,可以對未來我國的人口空間分布進行清晰的預測——從沿海向內地,從大城市向小城市,從小城市到鄉村出現人口梯度下降的格局。在此基礎上,要在人口流入和流出的地方,分別去制定一些政策。
具體到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問題,沿海大城市(主要是一線和準一線城市),和一些內陸省份大城市(主要是省會),面臨的問題并不一樣。
在人口流入的地方,外來人口市民化的主要問題是落戶的門檻太高,尤其是一些大城市的積分落戶政策,還存在關聯學歷的積分標準,在達到積分落戶標準后,還有積分落戶名額的限制。對于這類城市,我認為第一要取消或者逐漸淡化教育(學歷)在積分落戶中的要求,這一點深圳已經率先做到;第二就是要取消積分落戶的名額限制,這一點在廣州也已經推行。
在戶籍制度漸進改革的過程當中,可以推動同等級城市之間積分落戶的積分互認;不同等級的城市之間,要建立一個折算系數。對于沒有達到積分落戶標準的人群,要首先實現其子女在教育方面的平等待遇,其他如公租房、廉租房等一些與戶籍身份掛鉤的權益,也要逐漸要覆蓋外來常住人口。
而在人口流入不那么多的一些省會級城市,其戶籍改革面臨主要問題是,外來人口對拿城市戶籍的意愿較低。原因在于,農業轉移人口擔心放棄農村戶籍后,其在農村原有的一些權益也會喪失。關于這一點,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已經明確,“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的辦法。”
因此,對于人口流出地區的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需要加快推進土地制度改革,做到“三權”分置(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和使用權相分離),讓使用權可以交易,而且可以大范圍交易。相應地,需要有一個市場定價機制,讓農民可以在自愿且有償的前提下退出。
所以,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是未來土地制度改革中需要推進的重要任務。把一些農村閑置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變為補充耕地指標,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再配置,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隨著農村地區的人口逐漸減少,一些農村地區的小塊土地可以逐漸歸并,提高農業經營的規模,促進農業的現代化。這也使得仍然在農村地區從事農業生產的居民,能夠通過農業的規模化經營來提高收入。而離開農村的人口,可以把自己相關的土地權屬在自愿有償放棄的過程當中,獲得一種財產性的收入。這有利于各類人群根據自己的偏好需求特征,做出符合個人利益的選擇,來實現共同富裕。
《21世紀》:如何統籌推進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
陸銘:在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的統籌關系中,“人出來,錢進去”至關重要。所謂“人出來”,就是指通過勞動力的自由流動,讓人去選擇能夠最大化個人收入的地方。所謂“錢進去”,就是指在鄉村振興中,要有一些商業資本、技術,以及中央的或上級政府的財政轉移支付,投入到農村去,去發展當地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如農業的規模經營、旅游產業等。
另外一種“錢進去”,是指去幫助當地提供公共服務。因為人口從農村地區流出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此期間,農村的留守人口需要有教育、養老和醫療服務。如何在人口流出的動態過程中進行有效的財政轉移支付,這是一個大課題。這既涉及到總量問題,也即由財政資金支撐的人均公共服務享有量和水平,在地區之間不要有太大差距,以實現某種公平性的發展。也需要考慮欠發達地區內的公共服務資源配置,怎么在效率與公平之間進行優化。在一些人口減少較為劇烈的地區,要推動公共服務的集中供應,一些學校集中提供以后,對于那些上學比較遠的地方,要提供如校車、住宿等配套服務。
鄉村振興也需要根據人口流動的趨勢來分類推進。對于人口負增長且人越來越少的地區,其土地制度要相應地發生變化,一些鄉鎮的機構要逐漸進行撤并。對于那些人口流入地區的農村,如果離城市非常近,那么未來有可能隨著人口的增長,逐漸從農村變成城鎮,產業也變成制造業和服務業,居住也變為城鎮住房建設;如果距離城市較近,又沒有城鎮化的話,這些地方的鄉村振興,就要更多地為本地的城鎮居民提供休閑文化旅游、農產品等服務,以實現產業興旺和收入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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