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月24日電 因內部控制存在缺陷等違規,榮豐控股被責令改正、警示。
榮豐控股24日盤后公告,公司于當日收到青島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責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榮豐控股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子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事項
2023年2月至5月,公司全資子公司長春榮豐的銀行一般戶曾被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人民法院查封,但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子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事項。
二、內部控制存在缺陷
2023年,公司全資子公司長春榮豐、北京榮豐均存在大額現金收支情況,資金管理機制不健全,日常現金收支管理不規范,內部控制存在缺陷。
三、銷售未辦理產權車位會計處理不規范
公司2023年度以前銷售未辦理產權車位的會計處理不規范,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
青島證監局指出,榮豐控股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第三條、第二十二條以及《上市公司治理準則(2018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18〕29號,以下簡稱《治理準則》)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公司董事長王征、總經理王煥新、董事會秘書謝高、時任財務總監吳慶違反了《信息披露辦法》第四條、第三十一條以及《治理準則》第四條的規定,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依據《信息披露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青島證監局決定,對榮豐控股采取責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公司董事長王征、總經理王煥新、董事會秘書謝高和時任財務總監吳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開資料顯示,榮豐控股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與經營。
企業經營方面,榮豐控股預計2024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2.80億元~4.00億元,上年同期為虧損5124.25萬元。
對于虧損幅度擴大,榮豐控股稱主要原因為:本報告期因訴訟事項擬計提壞賬準備;根據會計準則,擬對相關資產計提減值。
二級市場長,榮豐控股連續兩個交易日跌停,24日收報5.55元/股。(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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